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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9-13 來源:百檢
紡織品中重金屬的類別與來源
化學上根據金屬的密度把金屬分成重金屬和輕金屬,常把密度大于5g/cm3的金屬稱為重金屬(heavy
metal),如:金、銀、銅、鉛、鋅、鎳、鈷、鉻、汞、鎘等大約45種。環境污染方面所說的重金屬是指汞、鎘、鉛、鉻以及類金屬砷等生物毒性顯著的重金屬。
紡織品中重金屬的來源比較復雜,在紡織品的原料、生產及使用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引入重金屬。其中大部分是來自于后期加工過程,如各種金屬絡合物、媒介染料、酞菁結構染料、固色劑、催化劑、阻燃劑、后整理劑等以及用于軟化硬水、退漿精煉、漂白、印花等工序的各種金屬絡合物等。
而對于天然纖維織物而言,重金屬可能從環境的污染而來,如植物纖維生長過程中重金屬鉛、鎘、汞、砷等通過環境遷移和生物富集污染天然纖維。對于天然纖維織物而言,重金屬可能從環境的污染而來,如植物纖維生長過程中重金屬鉛、鎘、汞、砷等通過環境遷移和生物富集污染天然纖維。
紡織品中重金屬的危害
從重金屬的致毒原理上看,一般的如銅、鉛等元素都容易在溶液中形成大分子絡合物,破壞蛋白質的生理活性,并且容易在體內積累。紡織品中的易揮發金屬如“汞”可經空氣通過呼吸道進入人體。流行病學資料顯示,砷、鉻、鎘、鎳具有致癌性,銻、鈷可能致癌。由于汗液或濕度的作用,部分游離重金屬和金屬絡合染料也會被人體皮膚吸收而危害人體健康,此種情況對兒童尤為嚴重,因為兒童對重金屬有較強的消化吸收能力。
這些金屬一旦被人體吸收,較容易積累在肝、骨骼、腎、心臟及腦中,引起人的頭痛、頭暈、失眠、健忘、神經錯亂、關節疼痛、結石、癌癥(如肝癌、胃癌、腸癌、膀胱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及烏腳病和畸形兒)等,尤其對消化系統、泌尿系統、臟器、皮膚、骨骼、神經系統破壞極為嚴重。
紡織品中重金屬限值要求
國內的標準GB/T
18885—2009《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對銻(Sb)、砷(As)、鉛(Pb)、鎘(Cd)、汞(Hg)、銅(Cu)、鉻(Cr)、鈷(Co)、鎳(Ni)等重金屬的含量進行了限量規定。
國外有國際生態紡織品標準OEKO-TEX Standard
100-2010,重金屬種類有很多,根據不同重金屬種類以及紡織產品的分類,標準中都給出了限定值。
對可萃取重金屬,兩套標準做了相同的限量,其中,OEKO-TEX Standard
100-2022對重金屬鉛和鎘做了總量限定,對于可萃取鉛,Ⅰ類產品限量0.2mg/kg,Ⅱ-Ⅳ類產品均為1.0 mg/kg,可萃取鎘各類產品均為0.1
mg/kg。
對于被消解樣品中的重金屬含量,Ⅰ類產品鉛為90.0 mg/kg,鎘為40.0
mg/kg,Ⅱ-Ⅳ類產品鉛為90.0mg/kg,鎘為40.0mg/kg。GB/T
18885—2009對重金屬鉛做了“金屬附件禁止使用鉛和鉛合金”的注解。
我國紡織品中重金屬的檢測方法與標準
紡織品中重金屬的檢測分析主要分為對重金屬總量的測定,對可溶態重金屬的測定以及對可萃取重金屬的測定。
我國于1998年頒布了第一版GB/T
17593—1998《紡織品重金屬離子檢測方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只對可萃取重金屬和重金屬總量的測定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到2006年,我國對該標準進行了修訂,根據不同金屬性質以及相對應的儀器方法將標準分為4個部分。隨后在2013年頒布了GB/T
30157—2013《紡織品 總鉛和總鎘含量的測定》對總鉛和總鎘的測定方法進行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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